2023/05/18

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同意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2/05/18 發言時間 14:29:21
發言人 黃林鍾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6971299
主旨
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同意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
符合條款 第21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5/18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5/1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陳泰銘先生
 董事:富鼎科技顧問(股)公司代表人:鄧富吉先生
 董事:國創半導體(股)公司代表人:張嘉帥先生
 董事:黃英士先生
 獨立董事:盛保熙先生
 獨立董事:陳劍威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贊成權數74,385,654權,佔出席總權數99.81%;
 反對權數66,684權,佔出席總權數0.09%;
 無效權數0權,佔出席總權數0.00%;
 棄權/未投票權數75,611權,佔出席總權數0.10%,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