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本公司建立公司治理制度,除應遵守相關法令及章程之規定,維護股東權益、平等對待股東、強化董事會結構與運作、落實永續發展之推動,確保公司永續經營,並致力於建置有效的公司治理架構,說明如下:
A. 施行原則
本公司極為重視公司治理並依下述原則辦理,以落實公司治理:
1.重要資訊之即時揭露。
2.董事會與經營團隊之良性互動與制衡。
3.維持一定比例之獨立董事席次。
4.設立功能性委員會,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職責。
5.具體明確的股利政策。
6.股東會議案逐案票決並採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充分落實股東權利之行使。
7.遵循公司治理守則,秉持誠信經營原則並落實內部稽核之機制。
B. 公司治理之落實
本公司之公司治理架構,董事會下設置三個功能性委員會,分別為「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
1.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自2014年6月設置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落實公司治理精神,依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運作,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一、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二、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三、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四、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五、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2.薪資報酬委員會
本公司自2011年12月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為健全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制度,落實公司治理精神,依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辦理。
3.提名委員會
本公司自2022年11月設置提名委員會,為健全本公司董事會功能及強化管理機制,落實公司治理精神,依本公司「提名委員會組織規程」辦理。
C. 公司治理、誠信經營及推動永續發展之運作及執行情形
1.公司治理
本公司已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公司治理人員,由財務暨行政管理處人員擔任,依法辦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股東會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定期依公司「董事會續效評估辦法」對董事會進行績效評核。本公司於2023年5月設置公司治理主管。
2.誠信經營及推動永續發展
本公司已訂定「誠信經營守則」,並經董事會通過後實施,明定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與員工執行業務應遵守法令規定及防範不誠信行為。
本公司於「誠信經營守則」中具體規範各項違反誠信行為之處理程序及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依據該項守則另訂定「檢舉非法與不道德或不誠信行為案件之處理辦法」,設置檢舉申訴管道及受理申訴單位,且受理單位須與案件無利害關係,以落實防範非誠信行為。
本公司推動永續發展之架構,由總經理擔任總召集人,投資人關係部為推動永續發展兼職單位,推行單位係由人資行政部、營運處、品質保證處、業務處共同組成,董事會就永續發展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進行監督與指導,管理階層於112/10/26日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本公司永續執行情形。2023年本公司TMS教育訓練平台已推廣SDGs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等永續課程,2023年共有134人次(約40.80小時)完成永續課程。
2023年誠信經營教育訓練執行情形:
承諾
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