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4 |
| 發言日期 | 115/05/27 |
| 發言時間 | 16:53:55 |
| 發言人 | 張嘉帥 |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 發言人電話 | 26971299 |
| 主旨 | 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同意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 禁止限制 |
| 符合條款 | 第21款 |
| 事實發生日 | 115/05/27 |
| 說明 | 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陳泰銘先生 董事:富鼎科技顧問(股)公司代表人:鄧富吉先生 董事:黃英士先生 董事:國創半導體(股)公司代表人:譚梅英女士 獨立董事:左大川先生 獨立董事:盛保熙先生 獨立董事:陳劍威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贊成權數70,636,661權,佔出席總權數93.60%; 反對權數241,745權,佔出席總權數0.32%; 無效權數0權,佔出席總權數0.00%; 棄權/未投票權數4,585,351權,佔出席總權數6.07%,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富鼎科技顧問(股)公司代表人:鄧富吉 董事 自然人董事:黃英士 國創半導體(股)公司代表人:譚梅英 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一)富鼎科技顧問(股)公司代表人:鄧富吉 董事 (1)無錫橙芯微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二)董事:黃英士 (1)富士康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河南)有限公司:董事長 (2)北京恒譽新能源汽車租賃有限公司:董事 (3)富士康新能源電池(鄭州)有限公司:董事 (4)青島新核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5)珠海艾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6)鴻錡機電科技(安徽)有限公司:董事長 (三)國創半導體(股)公司代表人:譚梅英 董事 (1)無錫橙芯微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 (2)深圳富澄電子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長暨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富士康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河南)有限公司: 河南省鄭州市航空港區始祖路與雍州路交叉口東北角中央廚房南棟105室 (2)北京恒譽新能源汽車租賃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同濟中路18號 (3)富士康新能源電池(鄭州)有限公司:河南省鄭州市航空港區始祖路與雍州路交叉口東北角中央廚房南棟106室 (4)青島新核芯科技有限公司: 山東省青島市西海岸新區王台鎮國老山路2127號 (5)珠海艾盛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橫琴合作區環島北路2515號2單元804室 (6)鴻錡機電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安徽省安慶市開發區3.9平方公里工業園鴻慶公司辦公樓 (7)無錫橙芯微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無錫市建築西路777號A10棟2層202-34 (8)深圳富澄電子有限公司:深圳市寶安區西鄉大道與前進二路交匯處美蘭商務中心9層903-905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 富士康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河南)有限公司: 汽車零部件及配件製造、電機製造及汽車零部件研發。 (2) 北京恒譽新能源汽車租賃有限公司:電動汽車租賃、電動汽車分時租賃、電動計程車業務 (3) 富士康新能源電池(鄭州)有限公司:電池製造、新能源汽車零部件研發 (4) 青島新核芯科技有限公司:導體晶圓的互聯凸塊與載板加工製造業務 (5)珠海艾盛科技有限公司:軟件開發;集成電路設計;集成電路銷售;計算机軟硬件及輔助設備批發;機械設備零售 (6)鴻錡機電科技(安徽)有限公司:自動化周邊設備、自動化治具、精密主軸、伺服驅控系統、總線式控制系統等 (7)無錫橙芯微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積體電路、軟體之設計、開發及技術服務;電子產品、儀器儀表、通訊設備、電腦及輔助設備之批發、佣金代理 及進出口業務 (8)深圳富澄電子有限公司:電子產品之批發、佣金代理、進出口業務及相關配套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