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1 | 发言日期 | 112/12/19 | 发言时间 | 18:51:43 |
发言人 | 黄林钟 | 发言人职称 | 发言人 | 发言人电话 | 26971299 |
主旨 |
本公司董事会通过对「财团法人国巨文教基金会」之捐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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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款 | 第43款 | 事实发生日 | 112/12/19 | ||
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12/12/19 2.捐赠原由:捐赠「财团法人国巨文教基金会」推动教育艺文活动 3.捐赠金额:新台币3,000,000元 4.受赠对象:财团法人国巨文教基金会 5.与公司关系:实质关系人 6.表示反对或保留意见之独立董事姓名及简历:无 7.前揭独立董事表示反对或保留之意见:无 8.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