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稽核制度
本公司依「公开发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处理准则」之规定,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设置内部稽核并配置适当稽核人员。内部控制制度应考量公司整理营运并随时检讨,以因应内外在环境之变迁,确保制度之有效性。
内部稽核目的在于协助董事会及管理阶层,依循规章制度确实执行,并检查及复核内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营运之效率,适时提供改进建议,以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续有效实施及作为检讨修正内部控制制度之依据。
内部稽核组织
本公司内部稽核直接隶属董事会。
依本公司公司治理实务守则之规定,内部稽核人员之任免、考评、薪资报酬宜提报董事会核定。本公司内部稽核人员考评结果已于113年4月18日董事会报告在案。
内部稽核运作
1.每年底前依风险评估结果,拟订次年度之稽核计画,提报董事会通过。
2.依稽核计画执行各项查核并提出改善建议,而缺失及异常事项,应加以追踪落实改善。
3.每月或必要时向董事长及审计委员作稽核业务报告,并出列席审计委员会及定期性董事会。
4.督促内部各单位及子公司执行自行评估,并复核自行评估报告,据以判断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之有效性。